公司社保没交,能否单位单独缴某个人的社保
1、公司社保没交,能单位单独缴某个人的社保。公司可以单独先缴纳一个人的社保费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公司在具体办理社保缴费手续时,可以单独先缴纳一个人的,也可以一起为多人办理缴费手续。任何缴费由公司自主决定。
2、由于社保缴纳是针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因此不能单独为某一个人进行缴纳。即使某个员工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补缴社保费用,也需要通过公司整体的缴纳程序进行,而不能单独处理。否则,就会违反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3、法律分析:不可以。除非公司只有一位员工,否则所有员工都要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法律主观:公司一直社保欠费,个人不可以单独补交,但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具体步骤如下:原单位需提交《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个人账户做减员处理,即从公司社保账户中将员工减去。
一个单位只交一个人的社保可以吗
公司只给一个人交社保是不合法的,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公司社保不可以单独为一个人缴纳。社保缴纳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员工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程序进行缴纳,不能单独为某个人进行缴纳。社保缴纳的基本规定 社保缴纳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的,每个公司都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分析:可以单独一人补缴,但是需要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都缴纳,但是在做人员增减的时候就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 这样不会耽误保险的每月按时缴纳。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如果公司只有一个员工的话,交社保对于人数并没有要求。如果公司办理保险,公司在负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同时,还要交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无形中,就会加大公司的费用开支。
公司能单独给一个人交社保吗
公司社保不可以单独为一个人缴纳。社保缴纳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员工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程序进行缴纳,不能单独为某个人进行缴纳。社保缴纳的基本规定 社保缴纳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的,每个公司都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只给一个人交社保是不合法的,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社保没交,能单位单独缴某个人的社保。公司可以单独先缴纳一个人的社保费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保。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公司在具体办理社保缴费手续时,可以单独先缴纳一个人的,也可以一起为多人办理缴费手续。任何缴费由公司自主决定。
单位社保能单独补交一个人的吗
1、法律分析:单位欠费,个人没办法补交,单位欠费,只能单位补交。去社保局办理需要单位的公章,而且要补所有欠费,不能只补交一个人的,单位补交欠费以后,有些费用可以去社保局补办报销。
2、法律分析:可以单独一人补缴,但是需要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都缴纳,但是在做人员增减的时候就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 这样不会耽误保险的每月按时缴纳。
3、不能。单位社保需要由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共同缴纳,在人员增减的时候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这是为了确保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权益,每个参保单位都需按照规定比例向社保基金支付缴费,包括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部分,所以不能单独补交一个人的社保费用。
4、亲您好,可以,公司申报的社保还没有缴费,可 以单独一人补缴,但是需要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都缴纳。
5、法律主观: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进行补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时,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 基本养老保险 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交。
6、法律主观:公司一直社保欠费,个人不可以单独补交,但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