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社保局吗
1、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人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所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主要职责: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2、首先,需要纠正的是,劳动局这一名词已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这一变化始于2008年,当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了劳动局和人事局的职能。社保局,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务。
3、社保局。劳动仲裁有专门的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4、通过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社保局不怕人投诉。因为社保局是跟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类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成立的。被投诉后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进行处理的。所以社保局不怕人投诉。
5、劳动仲裁是否受理社保问题要视情况而定:社保本身的纠纷,仲裁委是不受理的,这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劳动仲裁去劳动局还是社保局
1、法律分析:和单位劳动纠纷去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不缴纳社保去人社局。
2、劳动仲裁是去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局管辖;劳动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部门之一,劳动仲裁委的办事机构,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在劳动局内,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也是劳动局的人员组成。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什么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可以主张以下几种赔偿: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
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可主张赔偿,并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当工资被拖欠时,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以追讨所欠工资。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
赔偿金:如果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要求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和提成。若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相当于两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少缴纳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指令公司补缴。
在劳动仲裁中,员工可以根据以下情况主张赔偿: 补缴社会保险: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补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所欠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由劳动者来主张,而且在申请时可以主张被拖欠的工资,如果是因此而违反了法律的条款,也可以索要经济的补偿,只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那么都是可以获得劳动部门的同意,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的保护。
劳动仲裁不管社保问题吗
在面对社保相关问题时,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方式具有明确的界限与针对性。首先,社保本身产生的纠纷,如单位未按真实工资标准购买社保或存在不购买社保的情况,由于这类问题归属社保局管辖,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然而,若社保问题引发其他相关问题,劳动仲裁委员会则会受理。
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方式。社保问题属于社会保险管理范畴,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纠纷。
社保问题通常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社保相关争议,如欠缴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等,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涉及用人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或缴费年限、基数等产生的争议,应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处理。
首先,对于 purely 社保性质的争议,例如雇主未按实际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社保或者根本未购买社保的情况,这些争议属于社保部门的监管范畴,劳动仲裁机构不予以处理。然而,如果社保问题导致了其他相关争议或问题,劳动仲裁机构则可能介入。例如,如果员工因雇主未购买社保而选择离职,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局是不是改名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但,我们这里好像两个局都...
劳动局是劳动就业服务局,现在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这些下属单位是分开运作的,现在为了方便办事都要求合并管理,所以你说的好像有两个局是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局,但还不是人社局的全部直属单位。
劳动局已经和人事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现在没有劳动局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社保局。
劳动局,过去被称为劳动就业服务局,现在它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这些单位是各自独立运作的,现在为了方便公众办事,它们被要求合并管理。因此,你可能会认为存在两个不同的局,即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局,但实际上,这些只是人社局的一部分直属单位。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现在的名称,而劳动局是以前的名称,其实都是同一个部门。计划经济时代叫劳动力调配所,市场经济以后改叫劳动局之后加入社会保障的职能后变成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部制改革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原人事局合并(实际是被吞并)就变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政府部门,而劳动局则主要负责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劳动仲裁等方面的工作。虽然两者在职责上有一定的重叠,但并不完全相同。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局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有一定的共通性。